(原标题: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)
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,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,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(非独立董事)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,向董事会提出建议。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,独立董事过半数,设主任委员一名,由独立董事担任。委员会职责包括薪酬计划、股权激励、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的建议。相关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。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,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。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,保密义务在决议公开前持续。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,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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